地监局早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回顾局方2019年的工作重点。去年地产代理的整体违规数字,包括接获的投诉及巡查期间发现的违规个案均有所减少;其中,从业员在一手住宅物业销售处的秩序,以及在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份子资金筹集的备存客户纪录要求上都得到大幅改善,反映业界操守及执业情况有所改善。
在处理物业买卖过程中,地产代理会向客户索取身份证明文件并备存其副本。由于涉及个人资料,客户难免会产生疑虑,但希望消费者明白,此举是为了符合法例订明的要求。
不少市民选择租楼居住而不置业,租楼过程看似比买楼简单,但物业租赁其实也有不少细节需要留意。因此,地产代理监管局(简称监管局、下同)建议消费者透过委托持牌地产代理协助租楼,同时与代理签订「地产代理协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及厘清权责。
不少业主会透过持牌地产代理,为自己物业寻找合适的买家或租客。为了减少与地产代理可能引起争拗的机会,业主在委托地产代理放售或放租住宅物业时,应与地产代理订立适用于出售或出租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即「表格3」或「表格5」),亦即坊间俗称的「放盘纸」。
地产代理不可在未经许可下于公众场所张贴广告招贴或海报,这行为不但有可能触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更会对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滋扰。这违规行为会导致被监管局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