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监局语:境外物业广告的指引

2022-11-11

上期提到有关「尽职审查」有助减低风险,今期就和大家探讨一下持牌地产代理发出境外物业广告及宣传物品的相关规定。

在港销售境外物业的宣传活动频繁,相信不少读者都见过不同平台上的相关广告,而且都颇为花多眼乱。为向消费者提供一个标准以衡量个别人士的销售手法是否适当,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就规定持牌地产代理在发出境外未建成物业的广告时,需要依循以下几点:

核实数据准确性
根据监管局规定,持牌地产代理在拟备广告或宣传物品以协助推广境外未建成物业时,须采取一切合理步骤,核实该等广告或宣传物品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并在发出前取得卖方(即发展商)就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的明确书面批署。

重点事项要列明
由于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涉及更多风险,消费者应要细看广告或宣传物品中是否已有清楚述明以下事项;包括:发展许可证或批文编号;发出该许可证或批文的有关当局名称;买方是否将取得土地权益、建于该土地上的楼宇权益及/或使用和占用楼宇内物业的权利。

温馨提示要显眼
正如监管局的标语「境外楼花买唔买?计过风险先好买!」的提示,不论是在网上、印刷媒体、户外或电视等不同平台刊登的广告,除了要确保宣传数据正确之外,在该些广告或宣传物品的当眼地方,亦要有一段类似的声明:「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是复杂及有风险的。在作出购买决定前,阁下应仔细阅读所有相关的数据及文件。如有疑问,请在作出购买决定前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提醒消费者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是有风险。同时,在用字方面亦要小心,绝不能意图误导或令人认为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是「安全」、「低风险」或「无风险」的情况下获得「快速」、「轻松」或「高」收益或回报等印象的字眼。

笔者会在下期为大家介绍持牌地产代理在销售境外未建成物业时,需要为准买家提供的文件。大家亦可浏览局方网站内专题教育网页(http://outsidehk.eaa.org.hk),以了解更多最新及有用的信息。

韩婉萍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

刊载于「明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