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地产代理规管(二)

2013-10-22

随着愈来愈多国家关注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新加坡政府在3年前通过立法规管地产代理。新加坡的地产代理规管模式和香港十分类似,但也有其独特之处。

新加坡为规管地产代理成立了地产代理议会(Council for Estate Agencies),其主要职能和本港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十分相似,包括实施发牌制度,为行业设定门槛,为行业制订操守守则及执业指引,以及向违规的地产代理进行纪律制裁等。

不过,在地产代理的持续进修方面,新加坡就比香港走前了一步。当地的地产代理议会实施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计划,当地持牌地产代理必须在1年内参与一定时数的进修活动,才可获续发牌照。

在香港,监管局于05年开始推出持续进修计划,至今该计划仍属自愿性质。近年,监管局开始就该计划的未来发展方向作深入讨论,也认同推行强制持续进修计划是必然方向。然而,转制涉修改法例及其他复杂安排,包括计划机制及培训活动配套等。因此,在转制落实前,必须经过周详安排及广泛而深入的咨询。现阶段监管局会致力优化进修活动,以增加业界对学习的兴趣,鼓励业界持续进修,推动自我增值的文化。

作者为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