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客戶發出辱罵的訊息

2019-04-15

地產代理除了要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外,亦應緊記保持良好的道德和操守水平,始可獲取公眾的尊重。倘若向客戶惡言相向、甚至粗言穢語的話,不但會令整個行業的形象受損,更有可能被監管局紀律處分。

一名準買家及其太太前往某一手樓盤的展銷廳參觀,並由兩名地產代理營業員陪同。一星期後,該名準買家向那兩名營業員表示不需要由他們兩人的公司提供地產代理服務。

其後,該名準買家便不斷收到由那兩名營業員及不同電話號碼發出的包含粗言穢語的手機訊息。經查證後,那些不知名的電話號碼原來是屬於該兩名營業員的其他同事。其中一名營業員更在獲悉該準買家不會使用其服務後,與他面對面發生口角。該名準買家最終報警求助,並向監管局作出投訴。

監管局紀律委員會認為,該兩名地產代理營業員及其同事向客戶發出含有辱罵或粗言穢語的訊息,違反了《操守守則》第3.7.2段:「地產代理和營業員應避免做出可能令地產代理行業信譽及/或名聲受損的行為」。紀律委員會決定譴責他們,並暫時吊銷他們的牌照21天。

刊載於「星島地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