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語:持牌代理銷售境外物業有指引

2022-10-14

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近年不斷透過消費者教育,提醒市民購買境外物業需注意風險。不同地區的法規有別,對境外買家的稅制、購買當地物業的規管亦迥然不同,加上買家未必會前往物業所在地實地視察,對於施工情況和設施配套等都不太瞭解的情況下,購買未建成物業所承受的風險更大。

消費者亦應「做足功課」

因此,消費者除了要自己「做足功課」熟讀有關資訊外,更不應只依賴銷售人員提供的資料,或單憑廣告內容便作購買的決定。

目前,境外物業的發展商或其銷售人員,基於自由貿易的原則,可以直接或透過互聯網向消費者銷售其境外物業。這些銷售活動不在監管局的規管範圍之內。而在香港的本地持牌地產代理,若參與這些境外物業的銷售,他們則需要依循監管局的規則。

持牌代理 須提供四項重要文件

早於2017年,監管局已經向本地持牌地產代理發出有關執業通告(編號17-03(CR)),要求參與或處理境外未建成物業銷售的持牌地產代理遵循,透過指引藉以提高業界的專業水平。通告內容訂明妥善執業方式及措施,如持牌人必須在買方就購買境外未建成物業訂立任何協議或支付任何款項前,向買方提供四項重要文件,當中包括有關賣方及物業的盡職審查報告、由境外未建成物業所在地的執業律師所發出書面法律意見、書面警告聲明及銷售資料單張。

違反指引持牌人 可遭監管局紀律處分

此外,指引更特別提醒持牌人應熟悉相關法例及指引以提供準確資料予其客戶,並不得使用令人認為購買境外未建成物業是「安全」、「低風險」或「無風險」,或能夠在極少或零風險的情況下獲得「高」收益或回報等印象的字眼。違反上述指引的持牌人可能會遭受監管局的紀律處分。

筆者再次提醒消費者,購買境外未建成物業是複雜及有風險的。正如監管局的宣傳標語所說:「境外樓花買唔買?計過風險先好買!」有興趣的消費者,在決定購買境外物業(尤其是未建成物業)前,必須多加研究和認真考慮,大家亦可瀏覽局方網站內專題教育網頁(http://outsidehk.eaa.org.hk),以瞭解更多最新及有用的資訊,以保障自身利益。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刊載於「明報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