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物业广告的规范

2022-06-16

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最近就推出一系列新的宣传教育,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境外物业时,必须要份外谨慎。而消费者最先接触到的,自然是物业发展商或中介人发出的广告或宣传物品。因此,监管局对持牌地产代理就境外未建成物业进行推广活动订有一系列的要求,他们除了需要确保宣传当中所载的资料准确之外,在用字方面也要极为小心,不可令消费者误以为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是没有风险。

根据监管局规定,持牌地产代理在拟备广告或宣传物品以协助推广境外未建成物业时,须采取一切合理步骤,核实该等广告或宣传物品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并在发出前取得卖方就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的明确书面批署。

持牌地产代理也须在其拟备或派发的广告或宣传物品中清楚述明或确保其有清楚述明以下事项,包括:发展许可证或批文编号,以及发出该许可证或批文的有关当局名称;及买方是否将取得土地权益、建于该土地上的楼宇权益及/或使用和占用楼宇内物业的权利。

此外,广告或宣传物品中亦需有一段意思如下的显眼声明:「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是复杂及有风险的。在作出购买决定前,阁下应仔细阅读所有相关的资料及文件。如有疑问,请在作出购买决定前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同时,持牌地产代理不得在其拟备或派发的广告或宣传物品中载有令人认为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是「安全」、「低风险」或「无风险」,又或者能够在极少或零风险的情况下获得「快速」、「轻松」或「高」收益或回报等印象的字眼。

正如监管局的宣传标语所说:境外楼花买唔买?计过风险先好买!

刊载于「星岛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