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销售香港境外未建成物业的执业通告经已生效

2024-07-26

购买香港境外未建成物业(「境外未建成物业」)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当买家无法在完成交易前实地视察这些物业。消费者最好委托持牌地产代理处理相关交易,因为他们受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的规管。最近监管局更新了持牌地产代理销售境外未建成物业的执业通告,其中一些指引可帮助消费者区分持牌和无牌代理。

新执业通告(编号23-02(CR))于2024年7月1 日生效。其中规定,持牌地产代理公司在拟备广告或宣传物品以推广境外未建成物业时,须采取一切合理步骤,核实该等广告或宣传物品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并在发出之前取得卖方就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的明确书面批署。持牌地产代理公司不得在其拟备、发出或派发的广告或宣传物品中载有令人认为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是「安全」、「低风险」或「无风险」,或能够在「极少」或「零」风险的情况下获得「快速」、「轻松」或「高」收益或回报的印象的字眼。

此外,持牌地产代理公司须确保,其拟备、发出或派发的任何境外未建成物业广告或宣传物品必须载有以下显眼及清晰资料:(a)经卖方确认的发展项目预计竣工日期;(b)其地产代理公司在其相关营业详情说明书内所述的营业名称;(c)其地产代理公司的牌照号码或有关营业详情说明书的号码;及(d)监管局向消费者发出的双语警告:「To buy or not to buy non-local off-plan properties? Assess the risks before you buy! 境外楼花买唔买?计过风险先好买!」。

最近,监管局以粤语举办了一场名为「境外置业『危』『机』攻略」的公开讲座,讲者分享了他们对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的见解和经验。欢迎有兴趣人士网上重温精华片段。

韩婉萍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