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香港地产代理的监管
置业是不少市民一生重要的投资,而不少物业交易都是透过地产代理进行。因此,地产代理监管局(「监管局」)于1997年根据《地产代理条例》而成立,专责规管香港地产代理的执业。

监管局的主要工作包括举办资格考试、审批个人和公司牌照、处理对持牌人的投诉、执行巡查工作,以及对违反《地产代理条例》的地产代理从业员施行纪律处分。监管局亦为业界举办专业发展活动,并推动消费者教育。

地产代理必须遵守《地产代理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特别是关于本港住宅物业的《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 ,还有由监管局发出的《操守守则》及所有执业通告

2.地产代理的责任
  • 推销物业
  • 安排视察物业
  • 提供物业资料
  • 进行商议,向客户提交所有关于物业的要约
  • 协助客户订立买卖协议或租约
  • 解释买卖协议或租约的条款;如客户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客户寻求法律意见
3.委托地产代理应注意的事项
  • 委托持牌的地产代理从业员,切勿委托无牌人士
  • 与地产代理签署「地产代理协议」,书面订明各方的权责,保障各方利益
  • 向地产代理索取所有已签署的相关文件的副本
  • 给予地产代理明确清晰的指示(宜以书面形式),特别在议价过程中的叫价、出价或还价
  • 支付任何款项后,要求地产代理发出收据作实
4.地产代理协议
「地产代理协议」的重要条文包括﹕

  1. 协议有效期
  2. 放盘价
  3. 地产代理的责任
  4. 代理与客户议定的佣金及何时支付
  5. 单边(只代表业主/买方/租客)或双边代理(同时代表业主及买方或业主及租客)
  6. 若是双边代理,向双方收取的佣金数目
  7. 是否独家代理

住宅物业使用的「地产代理协议」是根据《地产代理条例》订明的表格,设有标准格式:

5.如何得知地产代理是否持有牌照
如欲查询相关地产代理现时是否持有有效牌照,可登入监管局的牌照目录:http://www.eaa.org.hk/zh-cn/licence-search
6.投诉地产代理的途径
如你有理由相信有持牌地产代理没有遵守地产代理条例,可向监管局作出投诉,投诉方法详见监管局网页:www.eaa.org.hk/zh-cn/Complaint/Compla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