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契」是指因为物业的土地登记册上载录了某些注册文件(例如法庭命令、押记令、欠交管理费备忘录等),使物业的业主难以放售有关物业。由于这类物业的业权欠妥,交易有可能被取消,故地产代理在处理这些被「钉契」的物业的交易时,应该格外小心,在客户决定交易前,向其解释清楚物业被「钉契」的详情及有关风险,避免发生无谓争拗。
物业被「钉契」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较为常见的,包括因业主拖欠银行、财务公司、管理公司或其他私人债务而被债权人循法律途径追讨及冻结资产;或因物业违反《建筑物条例》如附有僭建物或未有遵循维修令;又或因物业违反大厦公契条款而被业主立案法团或其他业主提出申索等等。
地产代理从业员代表住宅物业卖方时,需要在紧接物业的买卖合约订立之前,就该物业进行土地查册及向该物业的买方提供该份土地查册的文本。倘若地产代理在土地查册中发现该物业被「钉契」,必须如实告知客户。不论该客户是卖方或买方,也应提醒有关买卖该物业所涉及的风险,并建议客户在继续有关买卖前,先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