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回赠要清楚

2014-12-08

最近有新楼盘委托过百间不同规模的地产代理公司促销,代理间竞争激烈在所难免,而为了突围,有些代理会利用现金回赠或俗称「回佣」吸引客人。笔者希望提醒消费者,正所谓「口讲无凭」,为免有任何争拗,如代理声言提供「回佣」的话,便要紧记取得其书面承诺后才签订买卖协议。

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地产代理监管局曾发出有关地产代理参与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执业通告,要求代理提供优惠时,须将优惠详情告知准买家,并说明该优惠是由卖方或其所属的代理公司提供。此外,代理必须将其提供的所有优惠,以书面形式向准买家具体列明,包括提供优惠的条款及形式。

过去,监管局不时接获因「回佣」问题引起的投诉,不少是因代理与买家沟通不足,又没有做好书面承诺所致。其实,地产代理向买家作出回赠,只不过是物业买卖以外的商业行为,除非买家获得代理的书面承诺,否则要追究起来也不容易。除了比较代理提供的回赠有多少之外,笔者建议消费者,也应留意代理提供的服务质素,及其表现是否够专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获得最优质的服务。

作者为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