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地产代理监管局办事处附近,有新盘开售,场面热闹;连日来,不少代理在附近落力招揽生意,虽然人数众多,但都颇守规矩,希望这个良好秩序能一直保持下去。
赞赏之余,也提醒代理,在推销新楼盘时应细阅监管局相关执业通告内的详尽指引。其中一项,代理不得向准买家提供贷款,包括向准买家提出可提供贷款的建议也不可,即使准买家主动要求代理提供贷款,代理也不可借贷予准买家。
监管局在今年早前曾向代理发出短讯,提醒他们不可以向新盘准买家贷款。但最近又有传媒查询,指有代理公司在推销新盘时,涉嫌以「代客垫支」方式,代准买家向发展商入票进行抽签,借此吸引更多客户。
我再次提醒业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过程中,向准买家提供贷款,不论该笔贷款作任何用途,都属违反执业指引,涉事代理及其所属公司都可能被监管局处分。
这项规定是为防止代理透过借贷催促准买家作置业决定,好让准买家在作出决定前,冷静审慎考虑清楚,避免一时冲动购入物业,甚或在其后才发觉,超出自己的负担能力,这项规定能减少买家日后后悔而引起争拗,对代理和消费者都有好处。
作者为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