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买家在浏览二手住宅物业的广告时,除了会被标题和照片所吸引外,最关注的当然是物业的放盘价。广告中价格的高低,关乎多种因素而定,有时如果远低于市价,准买家也可能因有疑虑而未必会有兴趣。由于物业的售价始终是由业主所决定,笔者希望在此提醒业主,在给予地产代理放盘价的指示时,不宜把价格范围设得太阔,而地产代理在刊登物业放盘价时,也应该务实和小心,避免令人产生不必要的疑问或给人一种不实的感觉。
根据法例规定,地产代理受业主委托出售二手住宅物业时,须与业主订立法例订明的地产代理协议。另外,地产代理亦不得以有别于客户所指示的价格宣传有关的住宅物业;然而,为了宣传和促销物业,不少地产代理会向业主建议为放盘价设定一个价格范围,以取代一个固定售价,同时加注在地产代理协议上。
基于这个价格范围的弹性,就算是同一个放售的二手住宅物业,倘若经由不同地产代理公司发出广告宣传,亦有可能会在不同广告上出现不同的放盘价。有时候,如果价格范围太阔的话,便有可能令准买家产生混乱,甚至造成外界的误会。
举例说,假如二手住宅物业广告上显示的放盘价比一个近期的市场成交价便宜很多,准买家或其他市场人士有机会以为这是一个不真实的促销价,甚至质疑有关广告的真伪。而另一边厢,业主本身看见广告上的放盘价太低,也可能会觉得观感不好,并因而和地产代理发生争拗。因此,业主在决定地产代理协议上的物业放盘价时要考虑清楚,是否有心理准备接受地产代理在物业广告内刊登一个在价格范围内最低的价格以作招徕。
而作为地产代理,即使业主接受以较低的价格来推广其物业,代理也需要向业主解释清楚,让他们完全明白并接受可能出现在广告上的放盘价。其实,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拗,地产代理在向客户建议放盘价格范围时,应采取务实的态度,向客户提供市场最新资料作参考,从而订出合乎现实及客户期望的放盘价。而且,以哗众取宠的形式去促销物业,也未必会对促成交易有所帮助。
至于准买家,也不宜只看单一广告内容,反而应多作比较及资料搜集,参考不同渠道的资讯,如政府的公开数据、市场过往的成交价,以至银行估价和物业售价有多少距离等,小心衡量个人需要及预算,细心考虑后才作出其购买物业的决定。
韩婉萍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
(刊载于「信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