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放盘日益普及,消费者每天接触到的楼盘广告琳琅满目,虽然能便利准买家寻找物业资讯;然而,笔者提醒准买家参阅网上广告时要保持警觉,切勿疏忽细节。
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去年收到有关违规广告的投诉中,大部分属于网上广告,占总违规广告投诉数目的九成,主要涉及广告内容不准确(例如刊登错误的相片或没有刊登客户指示的放盘价)、或发出广告前未获业主书面同意等。
根据地监局的指引,地产代理必须在发出物业广告前,采取一切合理步骤核实该广告所载的资料的准确性,同时须按照《地产代理条例》、其附属法例及地监局的指引要求列明多项资料,例如地产代理的牌照号码或有关营业详情说明书的号码、营业名称、独有的物业编号及广告日期等,消费者宜注意广告是否载有这些资料。
此外,地产代理亦必须事先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以客户所指示的价格或条款宣传该物业。准买家看到一些放盘价远低于市价的广告时或会心生疑惑,造成这些看似不实的广告的原因,可能是业主订立地产代理协议时把价格范围设得太阔,而地产代理宣传该物业时则以价格范围内最低的价格作招徕。
因此,为免产生不必要的疑问,地产代理在向客户建议放盘价格范围时,应采取务实的态度,提供最新的市场资料供客户参考,从而订出合乎现实的放盘价。
倘若宣传的物业属于一手住宅物业,地产代理不得偷步公布价单,即在有关物业的价单可向公众提供之前,不可提供任何该物业的「意向价」,以及探求或接受准买家对有关物业的购楼意向。当地产代理向客户提供一手楼盘的销售资料,如成交数目或金额等,都必须根据成交纪录册上的资料提供。其实,不论以何种形式发布一手住宅物业广告,地产代理都必须确保广告符合《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的规定。
总括而言,准买家不宜只依据个别广告作出购买物业的决定,应多比较不同广告,同时细心留意其内容;除浏览网上物业广告外,也可直接向一手楼盘的发展商、地产代理公司或到一手住宅物业资讯网查询。另外,准买家亦应多参考政府的公开数据、市场的成交纪录,以及银行估价等,以掌握更多市场资讯,令自己获得更佳保障。
韩婉萍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
(刊载于「信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