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代理人因违反《水务设施规例》而被判处罚款,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随即向持牌人发出通知,提醒所有地产代理在参与处理劏房租赁时,绝不可以协助业主滥收公用设施及服务的费用,否则持牌人本身便有可能违法而被判有罪。
根据政府资料,今次个案中,水务署接获投诉指该代理人与一名业主向深水埗长沙湾道的一名劏房租户滥收水费,二人因违反《水务设施规例》第47条而被检控。至本月11日,二人承认控罪,分别被判处罚款2000元及1500元。
今次事件反映,地产代理在处理劏房租赁时必须更加谨慎,除了要不时留意相关条例及指引的最新要求,亦要提醒客户,所有要求租客缴付劏房的公用设施及服务的款项不得超过业主向租客提供的书面账目中显示经分摊的款项,否则即属违法。
作为规管地产代理的法定机构,地监局除了于去年发出相关执业通告让地产代理遵从外,最近亦全力推动业界签署《地产代理良好处理劏房租赁约章》(简称《约章》),借此鼓励业界多行一步及发挥专业精神,协助业主及租客了解并遵从劏房租务管制的相关规定,同时履行社会企业责任。自《约章》9月中推出以来,目前已有共80间位于不同地区的地产代理商铺签署,向公众承诺两个「不会」以及六个「必会」,确保处理劏房租赁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公众人士可浏览地监局网页,以了解有关《约章》的详细内容,以及已经签署《约章》的地产代理商铺名单;同时,已经签署《约章》的地产代理商铺亦会在橱窗上张贴《约章》标志,以及于店内展示相关宣传物品以资识别。笔者希望《约章》可推动业界提升对处理劏房租赁的执业水平,亦同时宣扬「良好处理劏房租赁」的讯息,保障劏房基层社群的利益。
韩婉萍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
(刊载于「信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