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不得向客户提供有关任何可能属于违例建筑工程的误导性资料,并应建议客户寻求法律及专业意见,否则有可能被监管局纪律处分。
一名地产代理于一宗物业的租赁交易中,为业主及租客双方行事。租客在视察物业期间,曾向该地产代理查询,该物业内的阁楼是否已获批「入则」,该代理表示该物业并没有任何违例建筑工程。
然而,在订立正式租约后,该客户发现从屋宇署取得该物业的图则内并没有显示物业内存有阁楼,及该阁楼是僭建物。该客户最终取消交易,并向监管局作出投诉。
监管局纪律委员会认为,该地产代理没有正确告知客户该物业内存有僭建物,亦没有提醒客户就该物业的违例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风险及建议其客户在继续进行交易之前,先寻求法律意见。
另外,在调查期间,纪律委员会也发现该地产代理并没有采取任何步骤,以确认公司租客的代表已获妥善授权以签署正式租约,因而违反了《操守守则》第3.4.1段:「作为代理或受委托为代理的地产代理和营业员,应保障和促进客户的利益」。纪律委员会决定谴责该地产代理及罚款1,000元、暂时吊销其牌照7天,并在其牌照上附加条件,要求她在24个月内取得持续专业进修计划下的24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