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会根据地产代理所提供的资讯,来考虑其物业的定价或是否接受某一出价的要约。因此,作为专业的地产代理,必须小心保障其客户的利益,在提供任何物业市场的参考资料前,须先核实该等资料无误,切勿为心急促成交易而将未经核实或有误的资讯给予客户。否则,一方面可能令其客户蒙受损失,同时亦会被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处分。
一名业主委托一名营业员以月租48000元放租其住宅物业。其后,该名营业员告知该业主,有租客愿意以月租45000元承租其物业,该营业员同时声称,同座一个相若单位刚以月租43000元租出,以供业主参考。
基于该名营业员提供的租金参考,加上租客同意自行处理物业的维修事宜,业主最终同意以45000元出租该物业,并与租客订立正式租约。然而,业主后来发现,该营业员所指的同座相若单位实际上是以月租48000元租出,而非该营业员所声称的43000元。业主有感被误导,大为不满,遂向监管局作出投诉。
监管局纪律委员会认为,该名营业员向业主提供该物业所属大厦的其他单位的租金资料作比较参考数据时,未能确保该些资料并没有对该物业的价值有所误导,因而违反了《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第11(b)条。
纪律委员会决定谴责该名营业员,并于其牌照上附加条件,要求她于12 个月内取得持续专业进修计划下的12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