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过的无牌代理

2015-05-11

两个月前,监管局在巴士上播放一段「切勿委托无牌地产代理」的短片,呼吁消费者切勿委托无牌地产代理。

短片中男主角贪图方便,透过大厦管理员介绍买楼,殊不知向一名女业主交付订金后,始从代理口中得知物业由一对姊妹联名拥有,结果妹妹反对交易,但男主角已将自住物业卖出,担心无家可归。

这短片仍在YouTube播放,读者有空可找来看看。

短片内的故事绝非天方夜谭,有时甚至会有其中一个业权人挟带订金失踪。事实上,地产代理的职责之一是为客户查清物业业权,但无牌人士却连这一重点也不知道。

笔者希望再三提醒消费者切勿透过无牌代理买卖物业。

任何人在香港从事地产代理工作,需持有有效牌照,否则即属违法。而地产代理工作定义广泛,包括为客户就促成物业交易而作出的介绍或商议工作。

下期笔者会再探讨,除短片中的大厦管理员外,一些在街上派发楼盘传单人士,也有可能是违法的无牌代理。

作者为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