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學生在港租屋時應謹慎行事

2017-06-14

基於不少非本地學生來港讀書及大學宿位短缺,一些非本地學生無法在校內留宿,需在其他地方另覓居所。這些年輕非本地學生都不熟悉香港的物業租賃情況和地產代理的職責及服務,令他們在租屋的過程中可能遇上困難。

在此,我希望提醒所有非本地學生,在校外尋找住所時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首先,雖然準租客可直接與業主交易,但委託持有牌照的地產代理行事會有更大的保障。持牌地產代理具備物業租賃的專業知識,他們的執業及操守也受到監管局規管。另外,就住宅物業而言,當你決定委託一名地產代理,該地產代理必須與你訂立訂明的《地產代理協議》並解釋協議的條款。簽署前,應緊記釐清所有條款內容。

除此之外,你更應特別留意所租賃的物業的是否「劏房」或舊式樓宇,因這些物業或樓宇較有可能涉及違例建築工程及安全問題。而假如物業屬於分租,你亦必須在簽署分租租約前先取得原業主同意,及小心留意原租約有否設有分租的限制。

除上述要點外,非本地學生可透過監管局最近出版的《非本地學生在香港租屋指南》小冊子獲取更多有關資訊。這小冊子為非本地學生介紹在香港租屋時,特別是經由地產代理安排下,需要注意的事項。

我非常鼓勵非本地學生在香港尋找合適物業前先閱讀這小冊子。小冊子現已分發予香港各間大學,另可於監管局網站及此網站內閱讀網上版本。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