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地產代理繳付佣金

2017-03-01

上文我提及有關委託持牌地產代理的重要性,以及消費者應留意的地產代理質素(例如看看該代理有否參與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課程)。本文我會談談不少人都關注的問題-有關向地產代理繳付佣金。

過去地產代理行業的慣常做法是,地產代理公司會在二手市場交易中,就買賣交易收取樓價的1%,及就租賃交易收取租約的半個月租金作為佣金。然而,消費者應留意,法例其實並沒有規定地產代理公司所收取的佣金金額。消費者可以自行與地產代理公司協商有關金額或佣金率。此外,地產代理公司雖然亦可自行決定其佣金率的政策及/或會否與客戶協商佣金率,但基於《競爭條例》於的實施,地產代理不應向客人表示:佣金率為樓價的1%是「行規」或「標準佣金率」,或其他地產代理公司所收取的佣金率也是一樣的。否則,他們有可能違反《競爭條例》。

就住宅物業而言,有關何時繳付或繳付多少佣金予地產代理,均應清楚註明在地產代理協議中。一般而言,消費者應按照地產代理協議條款,在簽署買賣協議或交易完成後向代理支付佣金。倘若並非因客戶犯錯而令物業交易未能完成,則客戶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至於購買一手住宅物業,情況可能會有些不同。由於競爭激烈,個別地產代理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會向買家提供現金回贈(即從地產代理公司收取發展商的佣金中給予回贈)。在此情況下,消費者應留意,地產代理須將其提供予準買家的任何優惠(包括任何送贈、折扣或回贈)以書面形式告知準買家,並具體列明提供優惠的條款及形式。因此,消費者請緊記向地產代理取得書面證明,以避免日後發生爭拗或糾紛。

其實,我不時都建議朋友及公眾,消費者不應只著重地產代理收取的佣金或給予的回贈有多少,而應著重他們的服務水平及聲譽。一個能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及意見的地產代理,能令交易更為順暢,也為客戶節省時間、金錢及減少煩惱,亦應該獲得合理的報酬。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