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稱《條例》)第IVA部有關劏房的租務管制制度於2022年實施,地產代理監管局去年已發出了相關的執業通告,為地產代理及營業員提供處理劏房租賃的指引,當中包括地產代理及營業員須告知客戶《條例》所訂明的租住權保障及租金規管要求,包括兩次為期兩年的租賃。
在《條例》下首批規管租賃即將於2024年邁進次期租賃,業主和租客均須在次期租賃生效前遵從特定的程序,筆者希望提醒一下有關次期租賃的要點。
業主的責任
租客的責任
租金管制
媒體亦時有報道有關業主(甚至是代理人)因違反《條例》而被起訴的法庭個案。倘若你是劏房業主,便應熟悉劏房次期租賃的必要程序,並應參考下列由估價署製作的資料以加深了解。
有關次期租賃的估價署專頁:
www.rvd.gov.hk/tc/tenancy_matters/second_term_tenancy.html
劏房規管租賃次租期要約的重點:
www.rvd.gov.hk/images/tc/2nd_Term_Tenancy_concise%20guide_Chi.jpg
適用的文件及資料:
www.rvd.gov.hk/images/tc/2nd_Term_Tenancy_concise%20guide2_Chi.jpg
索取表格AR1的途徑:
www.rvd.gov.hk/tc/public_forms/specimen_for_reference_only.html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