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契」是指因為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載錄了某些註冊文件(例如法庭命令、押記令、欠交管理費備忘錄等),使物業的業主難以放售有關物業。由於這類物業的業權欠妥,交易有可能被取消,故地產代理在處理這些被「釘契」的物業的交易時,應該格外小心,在客戶決定交易前,向其解釋清楚物業被「釘契」的詳情及有關風險,避免發生無謂爭拗。
物業被「釘契」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較為常見的,包括因業主拖欠銀行、財務公司、管理公司或其他私人債務而被債權人循法律途徑追討及凍結資產;或因物業違反《建築物條例》如附有僭建物或未有遵循維修令;又或因物業違反大廈公契條款而被業主立案法團或其他業主提出申索等等。
地產代理從業員代表住宅物業賣方時,需要在緊接物業的買賣合約訂立之前,就該物業進行土地查冊及向該物業的買方提供該份土地查冊的文本。倘若地產代理在土地查冊中發現該物業被「釘契」,必須如實告知客戶。不論該客戶是賣方或買方,也應提醒有關買賣該物業所涉及的風險,並建議客戶在繼續有關買賣前,先尋求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