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有地产代理因触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下称《条例》)而被判处入狱後,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日前随即向所有地产代理发出短讯,提醒他们在参与销售一手住宅物业时,绝不可以罔顾事实而不尽责地发放失实的陈述,否则便有可能被判处监禁。
今次事件,笔者认为是对地产代理行业一个十分严重的警号,特别是参与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一众代理,绝不可有心存侥幸的心态,以为即使违规也没有什麽大不了,尤其是明知故犯者,其後果可以是十分严重,随时会锒铛入狱,断送前程。
今次个案中,该地产代理分别於2019年12月6日及8日发布一则相当可能会诱使另一人购买指明住宅物业的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资料,因而违反《条例》第78条而被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检控。至本月14日,该代理被法院裁定违反《条例》,两项控罪各被判监禁两个月,同期执行,即时监禁。这是《条例》自2013年4月29日实施以来,首次有地产代理被定罪。
作为规管地产代理的地监局,除了向所有代理发出提醒之外,当然亦会作出严肃跟进。根据地监局政策,但凡有持牌地产代理被刑事定罪,地监局会考虑其是否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如地监局牌照委员会认为该人士并非持牌人的适当人选,局方便会撤销其牌照。
笔者和地监局同事过去一直多番提醒持牌人,不可作出任何具误导性陈述,而今次的个案正是对所有持牌人一个极严正提醒,持牌人在参与销售一手住宅物业时,绝不可以罔顾事实而不尽责地发放失实的陈述,否则便有可能像今次个案中的地产代理被判处监禁。
事实上,地产代理不单只是参与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时需要小心行事,不论是参与何种物业推广,也必须时刻谨言慎行,切勿以为「讲大话」最多只会「被地监局记过」而胡乱向公众发布错误或误导资讯,否则随时有可能触犯其他刑事罪行,留下案底及被撤销牌照,笔者和地监局都不希望见到有地产代理被判入狱,希望大家能紧记以专业态度从事地产代理工作。
韩婉萍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