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第一宗地产代理因触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而罪成被判入狱后,今年4月中再有第二宗地产代理因触犯《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而被检控,被告在庭上认罪,法庭将在6月中作出裁决。对此,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会作出严肃跟进,而笔者亦希望藉此栏目再三提醒各位地产代理,在销售一手住宅物业时必须保持诚实和专业的态度。
这宗案件是由地监局接获投诉,经调查后认为案情严重,再转交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跟进及检控。笔者严正提醒各位代理,在执业时不可向客户作出任何具误导性的陈述,局方对任何违规个案皆以零容忍态度处理,也会与其他相关执法机构合作,致力打击任何违法的行为。
至于去年第一宗地产代理因违反《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罪成被判入狱两个月的个案,该代理曾就其刑期进行上诉,结果亦在今年4月被法庭驳回,该代理需要即时入狱。
这宗个案的地产代理,其牌照已被地监局撤销。根据政策,凡有持牌人被刑事定罪,地监局会考虑其是否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如地监局牌照委员会认为该人士并非持牌人的适当人选,便会撤销其牌照。
地监局希望再三提醒持牌人,在参与销售一手住宅物业时,必须谨慎行事,以专业态度从事地产代理工作,绝不可以发放失实的陈述,否则便要承担法律后果。不但有可能被判处入狱,也会同时被撤销牌照,笔者极不希望再见到有同类情况发生。
例如代理在向客户介绍新盘之前,必须确保自己正确理解售楼说明书,不会把错误的资讯向客人提供,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应向客户随便解说或演绎,而应向发展商查询清楚。又例如代理在向客户讲解付款或按揭的资料时,有关解说须完全根据银行及财务公司或卖方提供的资料,不得向准买家声称可保证成功取得按揭贷款或获得其希望的按揭条款,而应建议准买家直接向有关银行及财务公司或卖方查询。
韩婉萍
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
(刊载于「信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