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楼注意事项

2020-09-17

市民在寻找租盘时,应考虑委托持牌地产代理介绍物业以保障自身利益。持牌地产代理受地产代理监管局所规管,拥有物业交易的专业知识,能为顾客提供专业服务。

而为了厘清权责,不论业主或租客,在委托地产代理处理住宅物业租赁时,应与代理签订地产代理协议(俗称「睇楼纸」及「放盘纸」),以订立委托服务中的重要细节。

根据《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及地产代理监管局发出的相关指引,在处理住宅物业的租赁时,获委托为业主行事的地产代理必需在订立租约之前,向准租客提供该物业的土地查册结果文本,并向客户解释查册结果内的资料,例如现时业主及有效按揭的详情;和物业是否注有拆卸或改动令等。代理亦有责任向准租客解释相关租约内容,以及提供书面清单,列出有关物业所连同出租的东西。

此外,租客在签订租约时,应留意当中的细节条款,例如租约期限、租金、租约续期权等。不论业主或租客都要留意,在物业成功出租后,有关物业的租务管理事宜(例如代客收租、或有关单位内的设施保养事宜),均并不属于「地产代理工作」的范畴,如客户希望代理提供相关服务,便需另行地产代理商讨及订立协定。

监管局会在本月26日(星期六)下午三时举行「租楼宜忌‧专家教路」网上讲座,请来专家以不同角度讲解物业租赁事宜,有兴趣参加的读者可以到监管局的消费者教育网站(http://smart.eaa.org.hk)了解详情。

刊载于「星岛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