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的角色

2021-05-20

房产物业交易过程繁复,当中涉及不同范畴的细节,因此不少消费者都会选择委托地产代理协助处理。根据《地产代理条例》(「《条例》」),「地产代理工作」的定义广泛,当中包括在业务过程中向客户介绍意欲出售、购买或租赁物业的第三者而进行的工作或相关的商议;或于介绍工作和商议完成后,就有关物业订立协议而进行的工作。

事实上,持牌地产代理在进行「地产代理工作」时,必须根据《条例》及其附属法例行事,例如为住宅物业的买家取得物业资料、在订立买卖或租赁协议前向客户解释该协议的重要条款及条文的涵义等等。可是在达成买卖或租赁协议后的服务,例如处理单位内的维修、代业主收取租金,或其他在买卖成交的物业管理事宜等,并不一定属于《条例》下「地产代理工作」的范畴,而地产代理监管局的职能亦不包括规管持牌地产代理处理「地产代理工作」以外的服务。

因此,消费者在完成物业买卖或租赁之后,如需要地产代理跟进有关物业日后管理事宜,应与地产代理协商及另行订立书面协议,以免引起误会或纠纷。

刊载于「星岛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