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宜将订金托管于律师行

2014-04-14

在市况不稳情况下,置业人士应注意有意购买的物业是否属于「负资产」,以及有关订金托管问题,避免承受不必要风险。

假如市况向下,而有意购买的物业涉及未解除按揭,其售价又低于未偿还按揭贷款,便有机会出现「负资产」情况,卖方亦可能因无力偿还按揭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早年「负资产」问题严重,更曾有业主收取订金后潜逃,导致买家损失订金,物业交易也无法完成。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买方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前,应要求将所有订金托管于律师行。近期市场上出现一些「一盘多按」的物业放售,这些物业有多于一个按揭登记、以及录得超过一家财务公司借贷,物业售价未必能抵偿卖方所需偿还按揭贷款或借贷。在这情况下,买家更应格外谨慎,宜提出将缴付的任何订金托管律师行,直至交易完成。

监管局曾提醒地产代理,在安排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协议前,如物业涉及未解除按揭,则须向买方解释有关直接向业主支付订金的风险,以及建议买方将订金托管在律师行内。

作者为地产代理监管局署理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