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宜將訂金託管於律師行

2014-04-14

在市況不穩情況下,置業人士應注意有意購買的物業是否屬於「負資產」,以及有關訂金託管問題,避免承受不必要風險。

假如市況向下,而有意購買的物業涉及未解除按揭,其售價又低於未償還按揭貸款,便有機會出現「負資產」情況,賣方亦可能因無力償還按揭而導致交易無法完成。早年「負資產」問題嚴重,更曾有業主收取訂金後潛逃,導致買家損失訂金,物業交易也無法完成。

為保障自己的權益,買方與賣方訂立買賣協議前,應要求將所有訂金託管於律師行。近期市場上出現一些「一盤多按」的物業放售,這些物業有多於一個按揭登記、以及錄得超過一家財務公司借貸,物業售價未必能抵償賣方所需償還按揭貸款或借貸。在這情況下,買家更應格外謹慎,宜提出將繳付的任何訂金託管律師行,直至交易完成。

監管局曾提醒地產代理,在安排買賣雙方訂立買賣協議前,如物業涉及未解除按揭,則須向買方解釋有關直接向業主支付訂金的風險,以及建議買方將訂金託管在律師行內。

作者為地產代理監管局署理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