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的指引,持牌地產代理在銷售未建成的境外物業時,必須向買家提供一份載有監管局要求的所有資料的「銷售資料單張」。早前的文章已向讀者們介紹一部份比較常見的重要資料,筆者希望進一步向各位消費者介紹「銷售資料單張」中一些必須載有的要項。
消費者在選擇購買境外物業時,最先吸引眼球的,自然是物業發展商或中介人發出的廣告或宣傳物品。除圖片引人注意外,項目本身的資料也很重要,價錢及投資回報也是消費者著重的地方。
上文提到,消費者如購買海外物業,最好委託持牌地產代理較有保障。為此,監管局發出執業通告,要求持牌地產代理在參與境外未建成物業的銷售或推廣活動之前,要就物業及賣方進行盡職審查及就重要資料取得法律意見,此通告已於四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