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內地學生在一宗涉及透過無牌地產代理租賃香港物業的懷疑騙案中蒙受金錢損失,筆者任職的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對此十分關注。筆者希望再三提醒消費者要提高警覺,尤其是對香港住屋和租賃情況不太熟悉的來港人士,應委託持牌地產代理進行物業交易,為其權益帶來更佳保障。
在香港進行物業交易,雖然可直接經由賣方/業主與買方/租客完成,但交易各方普遍會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放售/放租或介紹物業,並協助商議和完成交易。
對於尚未親身來港的人士來說,不少人可能會透過上網尋找物業,希望在抵港之前就已經安排好居住的地方;然而,地監局希望警惕準租客,儘管網上平台有大量介紹出租香港物業的資訊,但必須注意有關資訊的真偽,以及是否由持牌地產代理所發出。在香港未領有牌照而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均屬違法行為。
同時,消費者須留意,倘若選擇自行租樓而不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會有涉及安全、業權及法律問題等潛在風險。由於持牌地產代理受地監局所規管,故委託他們行事會有更佳保障。持牌地產代理具備物業租賃的專業知識,其執業及操守受局方規管,他們須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令雙方可掌握對方的詳細資料;同時,倘若客戶在委託過程中懷疑或發現持牌地產代理的操守有問題,亦可向地監局作出投訴。
持牌地產代理會獲發一張A4大小的牌照(或網上版本)及地產代理證,證上載有其姓名、牌照號碼和牌照屆滿日期。公眾亦可透過地監局網頁上的「牌照目錄」,以查核有關人士是否持有有效牌照。
另外,地監局印有一本名為《非本地學生在香港租屋指南》的小冊子,歡迎內地學生於地監局網站上閱讀,局方亦曾於今年6月及7月去信本港各間大學,建議他們向其非本地學生分享該小冊子,藉此增進他們對於在香港租屋的應注意事項的了解。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刊載於「信報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