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自2005年5月起以自願參與形式推行持續專業進修計劃,鼓勵持牌人不斷的自我增值,秉持終身學習的精神,透過不斷學習、充實自己、培養良好的執業操守,以提升公眾對行業的信心,以及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為配合地監局持續提升地產代理行業專業水平及推動終身學習的承諾,地監局將於2025年1月1日(「實施日期」)推出「第一階段的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第一階段強制計劃」),目的是透過從新持牌人士開始,逐步實施持續學習要求,以提升行業的專業水平、形象及聲譽。
第一階段強制計劃的適用對象為以實施日期後舉行的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取得營業員牌照或地產代理(個人)牌照的人士,其牌照上將會附加相關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的條款。該些人士需要符合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的要求方可於其牌照有效期屆滿前申請續領牌照。
而憑着實施日期前舉行的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取得牌照的人士(不論於實施日期前或後取得)及現有牌照持有人,則不會被納入第一階段強制計劃。
被納入第一階段強制計劃的人士,須在其牌照有效期期間取得地監局指定的持續專業進修學分。一般來說,持牌人每參與一小時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便會獲發一個學分。
在第一階段強制計劃推行初期,牌照有效期為一年的持牌人必須在該一年內獲取四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而持有牌照有效期為兩年的持牌人則須在該兩年內獲取八個持續專業進修學分。
若牌照有效期少於一年,持續專業進修學分的要求將按比例計算。未獲取所須持續專業進修學分的持牌人,可能會影響其申請續牌的資格。
更多關於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詳情,請瀏覽地監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劃(強制性)」網頁。至於有關第一階段的強制計劃的詳情指引,將會於稍後推出,大家請密切留意局方的公布。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刊載於「信報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