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不過的無牌代理

2015-05-11

兩個月前,監管局在巴士上播放一段「切勿委託無牌地產代理」的短片,呼籲消費者切勿委託無牌地產代理。

短片中男主角貪圖方便,透過大廈管理員介紹買樓,殊不知向一名女業主交付訂金後,始從代理口中得知物業由一對姊妹聯名擁有,結果妹妹反對交易,但男主角已將自住物業賣出,擔心無家可歸。

這短片仍在YouTube播放,讀者有空可找來看看。

短片內的故事絕非天方夜譚,有時甚至會有其中一個業權人挾帶訂金失蹤。事實上,地產代理的職責之一是為客戶查清物業業權,但無牌人士卻連這一重點也不知道。

筆者希望再三提醒消費者切勿透過無牌代理買賣物業。

任何人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工作,需持有有效牌照,否則即屬違法。而地產代理工作定義廣泛,包括為客戶就促成物業交易而作出的介紹或商議工作。

下期筆者會再探討,除短片中的大廈管理員外,一些在街上派發樓盤傳單人士,也有可能是違法的無牌代理。

作者為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