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留意地產新聞,發現住宅樓價續攀升,有報道甚至說售價400萬元以下的住宅越來越少。據報,有些投資者或消費者,轉而留意一些較便宜的「另類」物業,當中除所謂「凶宅」外,還包括契據不全、俗稱「殘契樓」的物業。筆者在此希望提醒消費者,購入這類物業存有一定風險,入市前須深思熟慮。
有傳媒報道,一些「殘契樓」售價因較市價為低,吸引買家垂青。然而,價廉必然有因,買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要三思。
至於協助處理這些物業交易的地產代理,若得知物業契據不完整或不妥善,如契據不全或涉及送贈契等的話,代理應如實告知客戶,並提醒其購買該物業的風險,包括物業的業權可能受影響,及可能無法取得任何或足夠按揭貸款,甚或不能轉售。
同時,地產代理也應建議客戶,在簽訂任何涉及「殘契樓」的買賣協議之前,先徵詢法律意見。否則,買家倘若因一時心急簽了臨約,始發現物業業權欠妥,銀行不肯承造按揭,才覺得後悔想取消交易,就可能造成無謂損失。
作者為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