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有責

2015-02-02

作為負責任的地產代理公司,要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提升員工專業水平和公司形象。因此,公司應推行有效的內部管理及監控措施。宏觀來看,地產代理公司實行良好企業管治,亦可推動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15條,持牌地產代理須設立妥善程序或制度,監督和管理其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以確保僱員或其轄下人員遵守《地產代理條例》的條文。為協助管理層實施良好管治,局方會在這方面投放資源,而日前監管局主席於記者會上提到,年內將就有關地產代理公司的企業管治更新執業通告,為業界提供更詳盡的指引和實例。

另外,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業務管理實務系列」,課題涵蓋管理人員在業務管理上的相關法規要求,可增加他們的管理知識和技巧。而與廉政公署聯合編製的《優質執業手冊》,也可協助地產代理公司建立良好管治。

筆者希望提醒代理公司的管理層,在追求業績的同時,要確保前線代理的質素及公司聲譽。管理層要安排妥善制度和程序給前線代理遵守,也要訂立有效機制,監控他們有否守法。

作者為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