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處分新計劃

2014-01-20

在地產代理監管局工作這一年多,筆者發現持牌人常犯的違規事項,大部分都屬性質簡單,不少是因大意疏忽,其實只要透過更有效教育,令持牌人對這方面多加注意,提高遵守規則的意識,便可減少犯錯的次數。

就此,監管局紀律委員會在經過討論後,決定推出一項新計劃處理違規個案。

新計劃由本月1日起開始生效,在計劃下,代理首次觸犯8項指明違規事項,不會被紀律處分,但若該代理在其後兩年內,再度觸犯任何違規事項(無論是否屬於指明違規事項),則紀律委員會在決定該代理這次違規的處分時,會同時考慮其參加了新計劃及在首次違規後沒有被處分的事實,相應地,有關處分難免較高。

其實,這是一種「寓教育於懲罰」的策略,希望長遠改善違規情況,也讓一些因一時疏忽而初犯的代理,有機會即時改善。新計劃並非強制性,代理可以選擇是否參加,還是選擇按照一貫紀律程序處理其個案。

新計劃剛剛開始不久,筆者希望新計劃可提高地產代理業界對違規情況的關注及警覺性,長遠改善業內的違規情況。

作者為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