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接连听到一些关于地产代理的新闻,感到有些担心,希望代理们不要因淡市求开单心切,一时大意又或向客户信口开河,这样不但不能保障客户利益,代理本身也同样损失。
笔者阅读近日地政总署一封来函,信中第一句便看到有关水泥藏尸凶杀案的字眼,笔者登时吓了一跳,以为有地产代理涉及其中,原来只因案发工厦单位疑被当作住宅用途,该署跟进时发现一些网上广告,疑似误导公众该工厦可作居住,希望本局跟进。
有传媒报道新兴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式(App),为业主及买家/租客提供放盘或搵楼平台,报道更声称代理可借此「不必与公司分佣」。笔者希望提醒一众代理,发出任何广告均要遵从相关法例及指引之外,更要先取得公司同意,才可将客户放盘资料放上网或App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