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物业查册保障客户利益

2023-04-13

地产代理在处理住宅物业的租赁时,须在紧接租约订立之前,就有关物业进行土地查册,并向租客提供及解释土地查册结果文本,让租客了解该物业业权及有否涉及违建工程等。否则,代理不但有可能令客户蒙受损失,代理亦有可能被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处分。

一名地产代理安排一租客承租一个位於新界的村屋单位,但在安排签订租约前,并没有向该租客出示或解释该物业的土地查册。该租客在入住一个月後,有地政总署人员上门巡查,表示该物业属违规建筑及违反政府租契。故此,该物业位处的土地已转归政府,而有关的重收文书已在土地注册处注册并记载於物业的土地查册内。经地政总署转介,该租客向地产代理监管局作出投诉。

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委员会认为,该名代表租客行事的地产代理,有责任保障其客户利益,惟她却没有作出任何合理步骤,包括为物业进行土地查册,以核实该物业的业权及有否涉及违例建筑,便安排租客签署租约。假如该代理在订立租约前进行土地查册,租客便能得悉该物业属违例建筑及政府已对有关土地行使其重收权。

因此,该地产代理违反了监管局制定的《操守守则》第3.4.1段及第3.7.2段,即:没有保障和促进客户的利益,以及没有避免做出可能令地产代理行业信誉及/或名声受损的行为。

考虑到个案的性质以及该地产代理的违规纪录,纪律委员会决定谴责该地产代理丶向其罚款5,000元丶暂时吊销其牌照一个月,并要求她在12个月内取得持续专业进修计划下的12个学分。

刊载于「头条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