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準確 宣傳有法

2020-04-29

在2019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下,各行各業紛紛調整經營模式及銷售策略,向來靈活多變的地產代理行業也不例外,例如發布網上廣告作宣傳推廣,減少與客戶面對面接觸。而隨着網絡行銷、社交網站及手機通訊的普及,傳統街招已非地產代理用作招攬生意的主要渠道。不過,地監局仍會不時收到有關亂貼街招廣告的投訴,反映行內仍存在這種古老行銷方法。

其實,隨處張貼街招宣傳樓盤,不但顯得不夠專業,更可能對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滋擾,損害地產代理業界的聲譽和形象。而且在未經許可下,於公眾地方張貼廣告,有可能觸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倘若在私人土地或政府土地上張貼廣告,但未經該土地擁有人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書面准許的話,亦屬於違法行為;再者,街招上所載的物業資料有限,發布者的身份準確性亦存疑,因此,消費者實不宜輕信這些隨街張貼的廣告,而應多參考其他地產代理以合規模式發布的樓盤資料,以至媒體的報道,以掌握物業價格水平及其他重要物業資料。

作為專業的地產代理,不論以何種模式宣傳物業或發布廣告,都要緊記符合相關規例。例如地產代理在發出物業廣告前,必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並必須以客戶所指示的價格或條款宣傳該物業;同時,地產代理須就每一個發出廣告的物業編配一個獨有的識別編號,並在廣告上清楚及可閱地述明該物業編號及廣告發出或更新的日期。

此外,地產代理須確保廣告所載的資料是準確及有效的。在有關的物業不再可供出售或租賃後或有關的地產代理協議終止後(兩者之中以較早者為準),所有發出的廣告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從網絡空間、店舖櫥窗或其他廣告渠道中移去。

另外,不論廣告內容是宣傳個別的物業,抑或僅是供消費者參考的相關樓市數據,廣告內容都必須準確。

無可否認,利用網絡作宣傳,既省時便捷,成效亦高;然而,也正因為這宣傳方法的方便,地產代理有機會忽略了核實廣告內容的準確性。筆者再三提醒持牌人應時刻遵守相關指引,讓消費者得到更清晰透明的物業資訊,減少不必要的誤會。而局方亦會不時就網上廣告進行抽查,並密切監察網上物業平台,以確保業界守法循規。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刊載於「信報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