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必須遵從《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的相關指引,在處理物業買賣時,採取一系列措施以減低交易涉及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當中包括進行客戶盡職審查(即識別及核實客戶的身份)。而地監局就剛於本月中發出最新的指引,由6月1日正式生效。
這次地監局發出更新指引,主要因為政府在2022年底就《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作出一些雜項修訂,其中有些修訂與地產代理業界有關。而由於修訂條例將在今年6月1日生效,故地監局有必要相應地更新局方於2018年發出的相關執業通告,以提供新指引讓業界遵從。
這次更新的指引主要有三方面重要的修訂:首先,有關「政治人物」一詞的定義,過去「政治人物」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地方擔任或曾擔任重要公職的人士,而更新後的定義則涵蓋非香港政治人物(即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他國家的政治人物)、香港政治人物,以及前政治人物。而就「前政治人物」而言,新修訂容許地產代理有較大彈性去處理這些人士的盡職審查。
其次,新指引修訂了在「信託」之下的「實益擁有人」的定義。最新的定義涵蓋受託人、受益人及受益人類別之下的所有人士等。
第三,新指引容許地產代理在客戶不在場的情況下,以地監局認可的數碼識別系統為客戶進行盡職審查,以識別和核實客戶身份等。
其實,自從2018年打擊洗錢條例將法定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規定擴展至地產代理業以來,地產代理業界普遍遵循行事,而地監局亦一直致力提高業界標準以遵從相關的要求。就着今次發出的新指引,局方會舉辦持續專業進修講座,並已將一套詳細的問與答、盡職審查清單及身份核實表格上載至地監局網站,以協助地產代理明白新指引的要求。
由於新指引將於6月1日生效,筆者希望地產代理業界盡快認識修訂內容,地產代理公司亦緊記設立妥善程序及制度,以確保員工遵守有關指引。若地產代理無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並盡一切應盡的努力以避免違反指引,可能會被地監局紀律處分。過去就曾經有地產代理公司在這方面因沒有設立妥善管理制度而被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