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社區關注組織表示,發現有地產代理處理劏房租賃問題不當的情況。其實,地監局對有關問題十分關注,並一直教育代理必須遵守有關規定。筆者希望在此專欄,再次呼籲代理業界和各位劏房業主,必須依循規例行事,否則有機會被處分或被起訴。
自從《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A部通過後,地監局已於2022年1月發出相關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必須遵守當中指引。而在發出指引後,局方一直有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在巡查地產代理商舖時,向代理派發宣傳及教育單張,提醒業界必須遵從,否則有可能會被紀律處分。
地監局的宣傳單張,概述了執業通告的重點,讓地產代理更易於理解,並以此作為提醒。簡而言之,地產代理在處理劏房租賃時,須披露於交易中的行事身份、通知客戶有關租住權保障和租金規管的要求、向客戶解釋隱含的強制性條款、提醒客戶留意相關罪行及分攤款項,以及協助業主加蓋印花及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
其中,地產代理必須提醒客戶留意,假如業主要求租客付還公用設施及服務款項時,必須提供繳費單副本,並以書面顯示賬目如何分攤,而合計所有分攤賬目的總數不得超過繳費單的款額,以及不得要求租客付還超過經分攤的款項,否則將屬違法。過去,就曾經有劏房業主,因為向租客濫收公用設施費用而被起訴,結果被法庭定罪及判處罰款。
地監局作為規管地產代理的監管機構,當然也一直有緊密關注地產代理的操守及執業水平,對於任何被證實違規的個案,局方必定會按照《地產代理條例》及其附屬法例向代理作出處分;然而,基於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調查過程中,地監局必須仔細考慮所有相關證據,因此,希望有關人士、尤其是遇到違規地產代理的劏房租客,能夠向地監局提供有關違規情況的詳盡資料,以便局方能立案作出調查及跟進。
當然,另一方面,地監局亦會加強巡查及教育業界,不斷提醒地產代理必須依循規例行事。
最後,筆者在此亦向劏房業主作出呼籲,出租劏房時不應違反法例,要做一個良好及守法的業主,公平對待基層租客,與租客保持長久的良好關係,讓社會更和諧。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刊載於「信報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