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一向支持種族平等的物業租賃,最近,平等機會委員會在港鐵車廂內推出以「開明業主 無分種族」為主題的宣傳廣告,以推廣種族平等的物業租賃。筆者希望藉此欄目,再向各位業主和地產代理呼籲,不同種族人士在租屋時應得到平等待遇。
地監局過去不時提醒地產代理,執業時須遵守《種族歧視條例》、地監局發出的相關執業通告,以及局方制定《操守守則》,在處理物業交易時,對交易各方公平公正。地產代理不可基於準租客的族裔而給予他們有差別的待遇,例如拒絕向他們提供服務、收取較高的佣金、提出較高的租金、或不讓他們親身視察物業等。倘若地產代理做出任何帶有種族歧視的行為,便有可能違反《種族歧視條例》及由地監局制定的《操守守則》。
作為擁有「三言兩與」專業特質的「5A」級的地產代理,更加應該要着重「三言兩與」中的「與客同行」素質,不應對任何種族的客戶帶有歧視,反而應該抱有同理心,為不同種族人士提供專業服務。地產代理公司也應制定適當的相關指引及制度,並向員工提供有關平等機會的提醒及培訓,以防止其員工作出任何可能違法的歧視行為。
香港是一個國際大都會,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士都有機會來港居住和工作,香港人在對待不同族裔的人士時,應抱有包容和平等的態度,讓他們感受到香港人的同理心。事實上,香港也有一些地產代理是來自不同族裔背景,他們也同樣專業地為各式各樣的客戶提供地產代理服務。
筆者希望,專業的地產代理在執業時不會做出歧視行為,而且更會「行多一步」,適當地提醒業主切勿涉及歧視行為,要做一個良好及守法的業主,公平對待各式各樣的租客。除了種族這個因素之外,業主也不應基於準租客的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及家庭崗位而指定將單位僅租予或不租予某類人士,否則便有可能觸犯反歧視條例,而協助業主執行這些指示的地產代理,亦有可能同樣違法。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刊載於「信報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