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過於依賴網上資訊

2021-02-18

網絡普及化,加上疫情持續,不少地產代理為了吸引客戶,紛紛為樓盤拍攝影片並上載到網上,以方便消費者足不出戶就能獲得樓盤資訊。然而,某些影片或未能完全反映單位的全貌,因此,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建議消費者在作出任何決定前,應親身到相關樓盤視察,再決定是否合適。

同時,在瀏覽網上廣告時,消費者應留意有關的樓盤廣告是否由持牌地產代理所發出,因為持牌代理要依循監管局就廣告宣傳方面提供的指引,消費者會獲得較大的保障。根據監管局的相關指引,持牌地產代理不論透過任何不同的渠道發布廣告,都須確保廣告所載的資料是準確及有效,同時須符合相關規例,例如必須為發出廣告的物業編配一個獨有的識別編號以及必須在所有廣告內清楚而顯眼地述明地產代理的牌照號碼或營業詳情說明書的號碼及營業名稱等。

此外,地產代理在發出任何廣告前,亦必須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以及必須以客戶所指示的價格或條款宣傳該物業。在有關物業不再可供出售後或有關的地產代理協議終止後(兩者之中以較早者為準),地產代理須將相關廣告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從網絡空間或其他廣告渠道中移去。

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途徑以獲得物業資訊,但消費者仍必須保持警覺性,在決定購買或租賃任何物業前,應比較多幾間地產代理公司所發出的廣告,同時參考媒體報道或政府的成交數據,以掌握物業的價格水平走勢,以及對物業市場和心儀的屋苑或地區有更多的了解,方可保障自身利益。

刊載於「星島地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