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的角色

2021-05-20

房產物業交易過程繁複,當中涉及不同範疇的細節,因此不少消費者都會選擇委託地產代理協助處理。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條例》」),「地產代理工作」的定義廣泛,當中包括在業務過程中向客戶介紹意欲出售、購買或租賃物業的第三者而進行的工作或相關的商議;或於介紹工作和商議完成後,就有關物業訂立協議而進行的工作。

事實上,持牌地產代理在進行「地產代理工作」時,必須根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行事,例如為住宅物業的買家取得物業資料、在訂立買賣或租賃協議前向客戶解釋該協議的重要條款及條文的涵義等等。可是在達成買賣或租賃協議後的服務,例如處理單位內的維修、代業主收取租金,或其他在買賣成交的物業管理事宜等,並不一定屬於《條例》下「地產代理工作」的範疇,而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職能亦不包括規管持牌地產代理處理「地產代理工作」以外的服務。

因此,消費者在完成物業買賣或租賃之後,如需要地產代理跟進有關物業日後管理事宜,應與地產代理協商及另行訂立書面協議,以免引起誤會或糾紛。

刊載於「星島地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