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操守守則》,地產代理從業員必須秉持誠實、忠誠和嚴正的態度向客戶提供服務、保障客戶在地產交易中不因欺詐、失實陳述或不合專業操守的行為而受損、保障和促進客戶的利益,並對交易各方公平公正。從業員在履行職務時,亦應盡量小心和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從業員是否有責任向你指出有關物業屬於分契物業,不能一概而論,視乎個案有關情況。倘若該物業已完成分契手續,而該物業的業權資料,例如業權擁有人和附屬公契等資料已載於土地登記冊,則從業員在一般情況下沒有特別責任指出該物業屬於分契物業。
然而,倘若該物業的分契手續尚未完成,從業員應提醒你購買未完成分契手續的物業的風險,例如分契是否合法、有否違反《 建築物條例》、《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政府租契條文、大廈公契條文等。如果有關物業的土地查冊紀錄顯示物業附有產權負擔,例如曾經欠交管理費,從業員則應告知你有關事宜,並建議你徵詢法律意見。從業員亦應提醒你附屬公契的權責,並建議你購買該等物業前,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