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一直致力维护地产代理行业的专业操守,经常提醒地产代理从业员,要恪守操守守则,避免作出破坏行业声誉及违反诚信的行为,并切勿从事可能触犯法律的活动。
根据《地产代理条例》,持牌地产代理受客户委托买卖或租赁住宅物业时,必须与其客户签订订明的「地产代理协议」,即《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的表格3及表格5。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后,应遵守该协议上的条文。
香港作为财务行动特别组织这个全球反洗钱组织的成员,须履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把关工作。物业买卖涉及大额资金流动,地产代理作为处理物业买卖交易的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于这方面亦肩负一定责任。
炎炎夏日,除了是学校放暑假的时节外,亦是不少学生寻找外快的时候。地监局希望提醒广大年轻人,若在地产代理公司担任暑期工,须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避免堕入无牌从事地产代理工作的陷阱。另外,准备来港升学的非本地学生,即使赶在未开学前找到地方居住,也务必要小心提防租楼骗案,最好委托持牌地产代理租楼,以获得更大保障。
为提倡地产代理从业员追求终生进步及持续进修的文化,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早于2005年推出自愿性持续专业进修计划。经过多年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业界的专业水平和形象,地监局透过从新持牌人开始,逐步实施持续学习要求,于2025年1月1日推出第一阶段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计划。凡于该日期后通过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牌照的人士,便需要符合强制性持续专业进修的要求方可以续领牌照。
最近有传媒报道,有地产代理参与一些位处工业楼宇(工厦)或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包括丁屋)内的分间单位租赁供人居住。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希望提醒持牌地产代理及广大市民,工厦不能作住用用途,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一般亦受相关地契条款限制,不可将任何楼层分割为多于一个独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