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報章接二連三出現「銀主盤」的成交個案,有指銀主盤供應趨增。然而,銀主盤是否必然是「筍盤」?此類物業又有哪些容易被忽略的魔鬼細節?
「銀主貨」的出現,是由於業主無力償還拖欠承按銀行的按揭貸款。在此情況下,銀行可根據按揭條款行使其權力出售抵押予銀行的按揭物業,並以出售所得的樓款償還按揭債務。
值得留意,銀主為保障自身利益,或會在買賣合約上加入特別嚴謹的條款,例如銀主不保證物業的業權良好、不負責還原單位內之違建工程或要求買家負責銀主的律師費用等。 因此,消費者在作出任何購買決定之前,應細閱出售文件內的所有條款及細節,確定自己完全明白文件的內容,並審慎衡量擬購入的銀主盤是否值得其承擔相關風險。如有任何疑問,應先徵詢律師或專業人士的意見。
另外,買家亦應留意單位的狀況及是否仍有未繳付的管理費、差餉及地租等。買家如委託地產代理洽購銀主出售的住宅物業,應與地產代理訂立訂明的《地產代理協議》,以保障自身權益。《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規定,除非買方明確表示放棄收取物業資料的權利,否則地產代理須向買方提供已填妥的物業資料表格及土地查冊的副本。如果土地查冊紀錄顯示有關物業附有有效的產權負擔,地產代理有責任告知買家相關風險,並建議買家徵詢法律或專業人士意見。例如,土地查冊顯示物業註有欠繳管理費備忘錄,便應與銀主了解清楚責任誰屬及誰負責解除該備忘錄。雖然銀主不一定肯負責,但消費者可在考慮出價時將這筆負債一併計算在內,以免其後失去預算。
最後,筆者想提醒各位消費者,切勿在未查清楚物業的相關資料之前貿然簽約。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