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觸犯《競爭條例》

2023-11-22

近日有地產代理被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他們涉嫌合謀訂定佣金比率,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由於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現階段不便作出評論,但筆者仍希望在此提醒業界必須遵守《競爭條例》,不得訂立任何協議或經協調做法以達致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的目的或效果。

一般而言,《地產代理條例》並沒有就地產代理所收取的佣金的比率/金額或提供的佣金回贈有任何訂明。但在2015年底《競爭條例》生效以後,地監局便即於翌年4月發出一份相關執業指引,讓持牌人有所依循。今年1月,局方再次發出致持牌人函件,提醒地產代理公司應自行決定其所收取的佣金率、向其客戶所提供的折扣、回贈及優惠;又或與客戶個別協商,而非採用或跟從行業內的所謂「劃一」或「標準」佣金率或以任何形式集體訂定的佣金率。否則,他們便有可能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其實,地產代理在促成物業交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個專業的代理,能令物業買賣雙方在有關過程中獲得更佳保障。他們在事前需要做很多準備功夫,以求令物業交易更為順利,當中包括核實買賣雙方身份及進行客戶盡職審查、陪同客戶視察物業以減少在物業交易過程中遇上不法之徒的風險、為客戶取得如物業業權等物業資料,以降低客戶蒙受損失的機會等。

因此,消費者在委託地產代理時,並不應只着眼於其收取佣金數目多少,或是否提供多少優惠;反而消費者應留意地產代理提供的服務質素,以及其表現是否夠專業。委託一個夠專業的地產代理,而非收費最便宜或提供最多優惠的地產代理,才能保障自己在物業交易中獲得最優質的服務。

同時,筆者亦希望消費者明白,地產代理在向客戶提供服務時,也有不同的開銷及支出,方能讓他們可以給予客戶優質的服務。

韓婉萍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刊載於「信報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