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不準確的物業資料

2021-07-08

地產代理在提供物業資料予客戶時,必須盡量小心及盡一切應盡的努力去核實該些資料。倘若對物業資料的準確性存疑,應建議客戶尋求專業意見,否則有可能被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處分。

一名準買家向地產代理表示他有意購買一個附有平台的物業,該名地產代理其後向他介紹一個單位。在視察單位時,該地產代理向準買家提供了一張顯示物業範圍的平面圖,並聲稱單位的睡房、客廳及平台均包括在物業範圍內。

準買家其後在該名地產代理安排下簽訂了臨時買賣協議。其後,他透過律師行得知,該代理提供的物業平面圖與註於土地註冊處的轉讓契圖則有所不同,平台有部分範圍並不屬於該物業。該準買家大感不滿,遂向監管局作出投訴。

監管局紀律委員會認為,該地產代理有責任確保他所提供的平面圖上所顯示的資料是準確的,但他並沒有在向客戶提供平面圖前核實其準確性,也沒有提醒準買家就該平面圖所顯示的該物業範圍的準確性諮詢專業意見,因而違反了《操守守則》第3.5.1段,即「地產代理和營業員在履行職務時必須盡量小心和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紀律委員會決定譴責該地產代理,向他罰款5000元及要求他在12個月內取得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下的12個學分。

消費者一般會依賴地產代理提供的資訊,為保障客戶利益,地產代理必須小心核實相關資料,不得作出任何不準確或可能誤導準買家的陳述。

刊載於「星島地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