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處理物業交易或委託地產代理時,需要留意的實用資訊。
監管局已於2023年12月28日發出有關銷售香港境外未建成物業的新執業通告(編號23-02(CR))。新通告將於2024年7月1日起生效並屆時取代2017年發出的相關舊通告(編號17-03(CR))。本網頁有關銷售香港境外未建成物業的資訊將於2024年7月1日前更新。
簡介
購買香港境外物業非常複雜,尤其是未建成物業。消費者在作出購買決定前,宜格外留神及多了解相關資訊,以保障自身權益。故此,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特設立此專頁,為消費者提供一些資訊作參考之用。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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