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在今年8月發出了一份新執業通告(編號24-01(CR)),為地產代理業界就物業買賣及租賃交易中收取佣金,及在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如何向買方提供優惠(如有)兩方面實施良好及有效的競爭做法提供指引。新執業通告已於2024年11月1日生效。
早前,媒體報道有內地學生在一宗涉及透過無牌地產代理租賃香港物業的懷疑騙案中蒙受金錢損失。筆者希望再三提醒消費者,必須提高警覺,尤其是不熟悉香港住房和租賃市場的非本地人士,不論買樓或租樓,都最好透過委託持牌地產代理,以獲得更多保障。
購買香港境外未建成物業(「境外未建成物業」)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特別是當買家無法在完成交易前實地視察這些物業。消費者最好委託持牌地產代理處理相關交易,因爲他們受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的規管。最近監管局更新了持牌地產代理銷售境外未建成物業的執業通告,其中一些指引可幫助消費者區分持牌和無牌代理。
為了鼓勵持牌人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及秉持終身學習的精神,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自2005年5月起以自願參與形式推行持續專業進修計劃。接近20年過後,監管局將於2025年首季向新入行人士推出第一階段的強制性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政府宣布全面「撤辣」之後,香港的樓市逐漸恢復活躍,傳媒報道有不少成交。在這樣的環境下,筆者希望提醒消費者,應該保持冷靜和謹慎,不要過於輕率入市,以保障自身權益。
香港人仍然鍾情購買香港境外物業。然而,與購買已建成可供視察發展項目的物業相比,在境外購買未建成物業會帶來更多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監管局最近於2023年12月28日向持牌地產代理發出一系列新指引,旨在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保障,並建立消費者在委託持牌地產代理購買境外未建成物業時的信心。新指引將於2024年7月1日生效。
隨着《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稱《條例》)第IVA部有關劏房的租務管制制度於2022年實施,地產代理監管局去年已發出了相關的執業通告,為地產代理及營業員提供處理劏房租賃的指引,當中包括地產代理及營業員須告知客戶《條例》所訂明的租住權保障及租金規管要求,包括兩次為期兩年的租賃。
針對劏房「規管租賃」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A部已實施一年多,監管局亦於去年發出相關指引讓持牌地產代理遵從,以符合條例要求。為了進一步保障弱勢社群的利益,最近監管局全力推動業界簽署《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簡稱《約章》),鼓勵業界主動多行一步,履行社會企業責任。
大家可能都知道,針對劏房租賃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下稱《條例》)第 IVA 部已於 2022 年 1 月 22 日起生效。不單止租客和業主要留意他們在《條例》下的權利和義務,地產代理在處理此類租賃時亦應擔當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