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资金的流动性与日俱增,国际对跨境洗钱活动高度关注。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于去年就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的成效进行成员相互评估,结果香港成为亚太区内第一个被评为整体上合规的司法管辖区,证明本港打击洗钱制度强而有效。
地产代理工作辛苦兼无定时,尤其是周末假期更要忙于陪伴客人睇楼。虽然如此,在6月第一个周末,有近百名来自不同公司的地产代理,愿意暂时放下工作及赚钱机会,与地监局的义工一起到大屿山清洁海岸,笔者有幸和他们一起回馈香港和大自然,十分感动。
近期楼市尤其一手似乎特别炽热,未知会否因此吸引一些人士想加入地产代理行业。笔者希望在此提醒,如果想在香港成为地产代理,必须在相关资格考试中考获合格成绩,同时符合法例下发牌条件,才会获地监局批给牌照。当然,入行后还要面对很大的竞争。
物业交易通常涉及大额金钱交易,当中涉及需向政府缴纳的印花税金额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在物业买卖的交易中,买方通常是负责缴纳所有印花税项的一方,而所支付的金额则有机会影响其财务预算及其购买决定。因此,笔者希望提醒物业买家,不应只依赖地产代理所提供的资料或建议,而应自行就需缴纳何种印花税及涉及金额作出资料搜集,以免大失预算。
「一签好到尾,再签,人人笑咪咪」,不知这句对白对大家来说是否有点耳熟?这是近期地监局在电视回放的一段宣传短片的部分对白,提醒公众在香港买卖或租赁住宅物业时,应委托持牌地产代理及与地产代理签立「地产代理协议」(俗称「睇楼纸」或「放盘纸」),列明双方权责,以保障双方权益,减少地产代理与客户之间引起争拗。
近日有一些由地产代理业界推出的电子平台或手机程序,宣传可令地产代理及物业卖家便利地签立地产代理协议。笔者明白,在通讯越来越追求速度的年代,涉及物业交易的不同层面都可能有电子化的趋势;然而,买卖物业始终不同一般网购,涉及金额巨大,笔者希望提醒地产代理及消费者,在使用电子化服务时要特别留神,不要忽略一些重要细节。